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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遼寧省環境保護廳公布的全國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簡稱“環責險”)企業名單上,包括了全省14個市(2個省管縣)的151家企業,涉及重金屬、石化、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處置、電力、醫藥、印染等行業。健全以信息公開促環境風險監管“合力”的長效機制,降低企業環境風險。 2007年,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與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聯合印發《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環境污染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于2005年2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5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2005年2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資源調查與發展規劃第三章 產業指導與技術支持第四章 推廣...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七十七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07年10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布,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四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07年10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7年10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八十七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于2008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2008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1984年5月1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于2008年8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8年8月29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 ...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行政強制的種類和設定 第三章 行政強制措施實施程序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查封、扣押 第三節 凍結 第四章 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程序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金錢給付義務的執行 第三節 代履行 第五章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于1998年8月29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公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1998年8月29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憲法...